首页 > 古代典籍 > 古代兵书

三十六计:借刀杀人(第三计)

时间: 来源:www.86027.cn 专题:三十六计

三十六计:借刀杀人(第三计)

比喻自己不出面,假借别人的手去害人。

【原典】

敌已明,友未定①,引友杀敌,不自出力,以《损》②推演。

【注释】

①友未定:“友”指军事上的盟者,也即除敌、我两方之外的第三者中,可以一时结盟而借力的人、集团或国家。友未定,就是说盟友对主战的双方,尚持徘徊、观望的态度,其主意不明不定的情况。

②《损》:出自《易经·损》卦:“损: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贞,利有攸往。”孚,信用。元,大。贞,正。意即,取抑省之道去行事,只要有诚心,就会有大的吉利,没有错失,合于正道,这样行事就可一切如意。又有《象》损卦:“损:损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”意指“损”与“益”的转化关系,借用盟友的力量去打击敌人,势必要使盟友受到损失,但盟友的损失正可以换得自己的利益。

【释义】

敌人的情况已经明了,友方的态度尚未确定。利用友方的力量去消灭敌人,自己不需要付出什么力量。这是从《损》卦推演出的计策。

【浅解】

所谓借刀杀人,是指在对付敌人的时候,自己不动手,而利用第三者的力量去攻击敌人,用以保存自己的实力;再进一步,则巧妙地利用敌人的内部矛盾,使其自相残杀,以达到致敌于死地的目的。

【按语】

敌象已露,而另一势力更张,将有所为,便应借此力以毁敌人。如:郑桓公将欲袭郐,先向郐之豪杰、良臣、辨智、果敢之士,尽书姓名,择郐之良田赂之,为官爵之名而书之,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处而埋之,衅之以鸡缎,若盟状。郐君以为内难也,而尽杀其良臣。桓公袭郐,遂取之。诸葛亮之和吴拒魏,及关羽围樊、裹,曹欲徙都,懿及蒋济说曹曰:“刘备、孙权外亲内疏,关羽得志,权心不愿也。可遣人蹑其后,许割江南以封权,则樊围自释。”曹从之,羽遂见擒。

【故事】

刘秀借刀杀李铁。

精选推荐

  • 曾胡治兵语录:第十一章 兵机
    曾胡治兵语录:第十一章 兵机

    前此为赴鄂救援之行,不妨仓卒成军。近日为东下讨贼之计,必须简练慎出。若不教之卒、窳败之械则何地无之;而必远求之湖南,等于辽东自诩涿(无水旁)。仍同灞上儿戏之军。故此行不可不精选,不可不久练。兵者,阴事也。哀戚之意

  • 曾胡治兵语录:第八章 仁爱
    曾胡治兵语录:第八章 仁爱

    带兵之道,用恩莫如用仁,用威莫如用礼。仁者,所谓欲立立人、欲达达人是也。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,常望其发达,望其成立,则人知恩矣。礼者,所谓无众寡、无小大,无敢慢泰而不骄也。正其衣冠,尊其瞻视,俨然人望而畏之,威而不猛也。持之

  • 曾胡治兵语录:第七章 公明
    曾胡治兵语录:第七章 公明

    大君以生杀予夺之权授之将帅,犹东家之银钱货物授之店中众伙。若保举太滥,视大君之名器不甚爱惜,犹之贱售浪费,视东家之货财不甚爱惜也。介之推曰:“窃人之财犹谓之盗,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功乎?”余则略改之曰:“窃人之财犹谓之盗

  • 曾胡治兵语录:第五章 勇毅
    曾胡治兵语录:第五章 勇毅

    大抵任事之人,断不能有毁而无誉,有恩而无怨。自修者但求大闲不逾,不可因讥议而馁沈毅之气。衡人者,但求一长而取,不可因微瑕而弃有用之材。苟于峣峣者过事苛求,则庸庸者反得幸全。事会相薄,变化乘除,吾当举功业之成败,名誉之
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