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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注:上经需传卷二 大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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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注:上经需传卷二 大有

大有:元亨(1)。

【注释】(1)不大通,何由得“大有”乎?“大有”则必元亨矣。

《彖》曰:大有,柔得尊位大中,而上下应之,曰“大有”(1)。其德刚健而文明,应乎天而时行,是以“元亨”(2)。

【注释】(1)处尊以柔,居中以大,体无二陰以分其应,上下应之,靡所不纳,大有之义也。(2)德应於天,则行不失时矣。刚健不滞,文明不犯,应天则大,时行无违,是以“元亨”。

《象》曰:火在天上,“大有”。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(1)。

【注释】(1)《大有》,包容之象也。故遏恶扬善,成物之性,顺天休命,顺物之命。

初九:无交害。匪咎,艰则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【注释】(1)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,不能履中,满而不溢,术斯以往,后害必至。其欲匪咎,“艰则无咎也”。

九二:大车以载(1),有攸往,无咎(2)。

《象》曰:“大车以载”,积中不败也。

【注释】(1)任重而不危。(2)健不违中,为五所任,任重不危,致远不泥,故可以往而“无咎”也。

九三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公用亨于天子”,小人害也。

【注释】(1)处“大有”之时,居下体之极,乘刚健之上,而履得其位,与五同功,威权之盛,莫此过焉。公用斯位,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。小人不克,害可待也。

九四:匪其彭,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匪其彭,无咎”,明辩晢也(2)。

【注释】(1)既失其位,而上近至尊之威,下比分权之臣,其为惧也,可谓危矣。唯夫有圣知者,乃能免斯咎也。三虽至盛,五不可舍,能辩斯数,专心承五,常匪其旁,则“无咎”矣。旁谓三也。(2)明犹才也。

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,吉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厥孚交如”,信以发志也。“威如”之吉,易而无备也。

【注释】(1)君尊以柔,处大以中,无私於物,上下应之,信以发志,故其孚交如也。夫不私於物,物亦公焉。不疑於物,物亦诚焉。既公且信,何难何备?不言而教行,何为而不威如?为“大有”之主,而不以此道,吉可得乎?

上九: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(1)。

《象》曰:大有上吉,自天祐也。

【注释】(1)“大有”,丰富之世也。处“大有”之上而不累於位,志尚乎贤者也。馀爻皆乘刚,而已独乘柔顺也。五为信德,而已履焉,履信之谓也。虽不能体柔,而以刚乘柔,思顺之义也。居丰有之世,而不以物累其心,高尚其志,尚贤者也。爻有三德,尽夫助道,故《系辞》具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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