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古代典籍 > 易经书籍

周易注:下经夬传卷五 姤

时间: 来源:www.86027.cn 专题:周易注

周易注:下经夬传卷五 姤

姤:女壮,勿用取女。

《彖》曰:姤,遇也。柔遇刚也(1)。“勿用取女”,不可与长也。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(2)。刚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(3)。《姤》之时义大矣哉(4)!

【注释】(1)施之於人,即女遇男也。一女而遇五男,为壮至甚,故不可取也。(2)正乃功成也。(3)化乃大行也。(4)凡言义者,不尽於所见,中有意谓者也。

《象》曰:天下有风,姤。后以施命诰四方。

初六:系于金柅,贞吉。有攸往,见凶。羸豕孚蹢躅(1)。

《象》曰:“系于金柅”,柔道牵也。

【注释】(1)金者,坚刚之物。尼者,制动之主,谓九四也。初六处遇之始,以一柔而承五刚,体夫躁质,得遇而通,散而无主,自纵者也。柔之为物,不可以不牵。臣妾之道,不可以不贞,故必系于正应,乃得“贞吉”也。若不牵于一,而有攸往行,则唯凶是见矣。羸豕,谓牝豕也。群豕之中,豭强而牝弱,故谓之“羸豕”也。孚,犹务躁也。夫陰质而躁恣者,羸豕特甚焉,言以不贞之陰,失其所牵,其为婬丑,若羸豕之孚务蹢躅也。

九二:包有鱼,无咎,不利宾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包有鱼”,义不及宾也。

【注释】(1)初陰而穷下,故称“鱼”。不正之陰,处遇之始,不能逆近者也。初自乐来应已之厨,非为犯夺,故“无咎”也。擅人之物,以为已惠,义所不为,故“不利宾”也。

九三:臀无肤,其行次且,厉,无大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其行次且”,行未牵也。

【注释】(1)处下体之极,而二据於初,不为已乘,居不获安,行为其应,不能牵据,以固所处,故曰“臀无肤,其行次且”也。然履得其位,非为妄处,不遇其时,故使危厉。灾非已招,是以“无大咎”也。

九四:包无鱼,起凶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无鱼”之凶,远民也。

【注释】(1)二有其鱼,故失之也。无民而动,失应而作,是以“凶”也。

九五:以杞包瓜,含章,有陨自天(1)。

《象》曰:九五“含章”,中正也。“有陨自天”,志不舍命也。

【注释】(1)杞之为物,生於肥地者也。包瓜为物,系而不食者也。九五履得尊位,而不遇其应,得地而不食,含章而未发,不遇其应,命未流行。然处得其所,体刚居中,志不舍命,不可倾陨,故曰“有陨自天”也。

上九:姤其角,吝,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姤其角”,上穷吝也。

【注释】(1)进之於极,无所复遇,遇角而已,故曰“姤其角”也。进而无遇,独恨而已,不与物争,其道不害,故无凶咎也。

精选推荐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五、论建禄月劫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五、论建禄月劫

    建禄者,月建逢禄堂也,禄即是劫。或以禄堂透出,即可依以用者,非也。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加分,皆以透干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禄格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庚戌、戊子、癸酉、癸亥,金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四、论阳刃取运
    子平真诠:四十四、论阳刃取运

    阳刃用官,则运喜助官,然命中官星根深,则印绶比劫之方,反为美运,但不喜伤食合官耳。阳刃用煞,煞不甚旺,则运喜助煞;煞若太重,则运喜身旺印绶,伤食亦不为忌。阳刃而官煞并出,不论去官去煞,运喜制伏,身旺亦利,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。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二、论伤官取运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二、论伤官取运

    伤官取运,即以伤官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伤官用财,财旺身轻,则利印比;身强财浅,则喜财运,伤官亦宜。伤官佩印,运行官煞为宜,印运亦吉,伤食不碍,财地则凶。伤官而兼用财印,其财多而带印者,运喜助印,印多而带财者,运喜助财。伤官而用煞印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一、论伤官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一、论伤官

    伤官虽非吉神,实为秀气,故文人学士,多于伤官格内得之。而夏木见水,冬金见火,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。其中格局比他格多,变化尤多,在查其气候,量其强弱,审其喜忌,观其纯杂,微之又微,不可执也。故有伤官用财者,盖伤不利于民,所以为凶,伤官
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