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古代典籍 > 易经书籍

周易注:上经随传卷三 贲

时间: 来源:www.86027.cn 专题:周易注

周易注:上经随传卷三 贲

贲:亨。小利有攸往。

《彖》曰:贲“亨”,柔来而文刚,故“亨”。分刚上而文柔,故“小利有攸往”(1)。天文也(2)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(3)。观乎“天文”,以察时变;观乎“人文”,以化成天下(4)。

【注释】(1)刚柔不分,文何由生?故坤之上六来居二位,“柔来文刚”之义也。柔来文刚,居位得中,是以“亨”。乾之九二,分居上位,分刚上而文柔之义也。刚上文柔,不得中位,不若柔来文刚,故“小利有攸往”。(2)刚柔交错而成文焉,天之文也。(3)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,人之文也。(4)观天之文,则时变可知也;观人之文,则化成可为也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火,贲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(1)。

【注释】(1)处贲之时,止物以文明,不可以威刑,故“君子以明庶政”,而“无敢折狱”。

初九:贲其趾,舍车而徒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舍车而徒”,义弗乘也。

【注释】(1)在贲之始,以刚处下,居於无位,弃於不义,安夫徒步以从其志者也。故饰其趾,舍车而徒,义弗乘之谓也。

六二:贲其须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贲其须”,与上兴也。

【注释】(1)得其位而无应,三亦无应,俱无应而比焉,近而相得者也。“须”之为物,上附者也。循其所履以附於上,故曰“贲其须”也。

九三:贲如濡如,永贞,吉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永贞”之“吉”,终莫之陵也。

【注释】(1)处下体之极,居得其位,与二相比,俱履其正,和合相润,以成其文者也。既得其饰,又得其润,故曰“贲如濡如”也。永保其贞,物莫之陵,故曰“永贞,吉”也。

六四:贲如皤如,白马翰如。匪寇,婚媾(1)。

《象》曰:六四当位,疑也。“匪寇,婚媾”,终无尤也。

【注释】(1)有应在初而阂於三,为己寇难,二志相感,不获通亨,欲静则疑初之应,欲进则惧三之难,故或饰或素,内怀疑惧也。鲜洁其马,“翰如”以待,虽履正位,未敢果其志也。三为刚猛,未可轻犯,匪寇乃婚,终无尤也。

六五: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。吝,终吉(1)。

《象》曰:六五之“吉”,有喜也。

【注释】(1)处得尊位,为饰之主,饰之盛者也。施饰於物,其道害也。施饰丘园,盛莫大焉,故贲于束帛,丘园乃落,贲于丘园帛,乃“戋戋”。用莫过俭,泰而能约,故必“吝”焉乃得终吉也。

上九:白贲,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白贲,无咎”,上得志也。

【注释】(1)处饰之终,饰终反素,故在其质素,不劳文饰而“无咎”也。以白为饰,而无患忧,得志者也。

精选推荐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五、论建禄月劫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五、论建禄月劫

    建禄者,月建逢禄堂也,禄即是劫。或以禄堂透出,即可依以用者,非也。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加分,皆以透干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禄格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庚戌、戊子、癸酉、癸亥,金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四、论阳刃取运
    子平真诠:四十四、论阳刃取运

    阳刃用官,则运喜助官,然命中官星根深,则印绶比劫之方,反为美运,但不喜伤食合官耳。阳刃用煞,煞不甚旺,则运喜助煞;煞若太重,则运喜身旺印绶,伤食亦不为忌。阳刃而官煞并出,不论去官去煞,运喜制伏,身旺亦利,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。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二、论伤官取运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二、论伤官取运

    伤官取运,即以伤官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伤官用财,财旺身轻,则利印比;身强财浅,则喜财运,伤官亦宜。伤官佩印,运行官煞为宜,印运亦吉,伤食不碍,财地则凶。伤官而兼用财印,其财多而带印者,运喜助印,印多而带财者,运喜助财。伤官而用煞印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一、论伤官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一、论伤官

    伤官虽非吉神,实为秀气,故文人学士,多于伤官格内得之。而夏木见水,冬金见火,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。其中格局比他格多,变化尤多,在查其气候,量其强弱,审其喜忌,观其纯杂,微之又微,不可执也。故有伤官用财者,盖伤不利于民,所以为凶,伤官
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