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古代典籍 > 易经书籍

周易注:上经随传卷三 大过

时间: 来源:www.86027.cn 专题:周易注

周易注:上经随传卷三 大过

大过(1):栋挠,利有攸往,亨。

【注释】(1)音相过之过。

《彖》曰:大过,大者过也(1)。“栋挠”,本末弱也(2)。刚过而中(3),巽而说行(4),“利有攸往”,乃亨(5)。大过之时大矣哉(6)!

【注释】(1)大者乃能过也。 (2)初为本,而上为末也。 (3)谓二也。居陰,“过”也;处二,“中”也。拯弱兴衰,不失其中也。(4)“巽而说行”,以此救难,难乃济也。(5)危而弗持,则将安用?故往乃亨。(6)是君子有为之时也。

象曰:泽灭木,大过。君子以独立不惧,遁世无闷(1)。

【注释】(1)此所以为“大过”,非凡所及也。
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藉用白茅”,柔在下也。

【注释】(1)以柔处下,过而可以“无咎”,其唯慎乎!

九二:枯杨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(1)。

《象》曰“老夫女妻”,过以相与也。

【注释】(1)“稊”者,杨之秀也。以陽处陰,能过其本而救其弱者也。上无其应,心无持吝处过以此,无衰不济也。故能令枯杨更生稊,老夫更得少妻,拯弱兴衰,莫盛斯爻,故“无不利”也。老过则枯,少过则稚。以老分少,则稚者长;以稚分老,则枯者荣,过以相与之谓也。大过至衰而已至壮,以至壮辅至衰,应斯义也。

九三:栋桡,凶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栋桡”之凶,不可以有辅也。

【注释】(1)居大过之时,处下体之极,不能救危拯弱,以隆其栋,而以陽处陽,自守所居,又应於上,系心在一,宜其淹弱而凶衰也。

九四:栋隆,吉。有它吝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栋隆”之吉,不桡乎下也。

【注释】(1)体属上体,以陽处陰,能拯其弱,不为下所桡者也,故“栋隆”吉也。而应在初,用心不弘,故“有它吝”也。

九五:枯杨生华,老妇得其士夫,无咎,无誉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枯杨生华”,何可久也?老妇士夫,亦可丑也。

【注释】(1)处得尊位,而以陽处陽,未能拯危。处得尊位,亦未有桡,故能生华,不能生稊;能得夫,不能得妻。处“栋桡”之世,而为“无咎无誉”,何可长哉!故生华不可久,士夫诚可丑也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过涉”之凶,不可咎也(2)。

【注释】(1)处太过之极,过之甚也。涉难过甚,故至于“灭顶凶”。志在救时,故不可咎也。(2)虽凶无咎,不害义也。

精选推荐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五、论建禄月劫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五、论建禄月劫

    建禄者,月建逢禄堂也,禄即是劫。或以禄堂透出,即可依以用者,非也。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加分,皆以透干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禄格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庚戌、戊子、癸酉、癸亥,金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四、论阳刃取运
    子平真诠:四十四、论阳刃取运

    阳刃用官,则运喜助官,然命中官星根深,则印绶比劫之方,反为美运,但不喜伤食合官耳。阳刃用煞,煞不甚旺,则运喜助煞;煞若太重,则运喜身旺印绶,伤食亦不为忌。阳刃而官煞并出,不论去官去煞,运喜制伏,身旺亦利,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。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二、论伤官取运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二、论伤官取运

    伤官取运,即以伤官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伤官用财,财旺身轻,则利印比;身强财浅,则喜财运,伤官亦宜。伤官佩印,运行官煞为宜,印运亦吉,伤食不碍,财地则凶。伤官而兼用财印,其财多而带印者,运喜助印,印多而带财者,运喜助财。伤官而用煞印

  • 子平真诠:四十一、论伤官
    子平真诠:四十一、论伤官

    伤官虽非吉神,实为秀气,故文人学士,多于伤官格内得之。而夏木见水,冬金见火,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。其中格局比他格多,变化尤多,在查其气候,量其强弱,审其喜忌,观其纯杂,微之又微,不可执也。故有伤官用财者,盖伤不利于民,所以为凶,伤官
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