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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典籍

古代文史典籍主要有;四书;五经;六经;十三经;三字经;千字文;百家姓;唐诗三百首;文选;古文观止;二十四史;史记;资治通鉴;太平广记

最新列表

  • 宋书:卷02 本纪第2 武帝中
    宋书:卷02 本纪第2 武帝中
    七年正月己未,振旅于京师,改授大将军、扬州牧,给班剑二十人,本官悉如故,固辞。凡南北征伐战亡者,并列上赙赠。尸丧未反,遣主帅迎接,致还本土。二月,卢循至番禺,为孙季高所破,收余众南走。刘籓、孟怀玉斩徐道覆于始兴。晋自中兴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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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九 官氏九
    魏书:志第十九 官氏九
    百姓不能以自治,故立君以司牧;元首不可以独断,乃命臣以佐之。然则安海内,正国家,非一人之力也。书契已外,其事蔑闻,至于羲、轩、昊、顼之间,龙、火、鸟、人之职,颇可知矣。唐虞六十,夏商倍之,周过三百,是为大备。而秦、汉、魏、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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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二十 释老十
    魏书:志第二十 释老十
    大人有作,司牧生民,结绳以往,书契所绝,故靡得而知焉。自羲轩已还,至于三代,其神言秘策,蕴图纬之文,范世率民,垂坟典之迹。秦肆其毒,灭于灰烬;汉采遗籍,复若丘山。司马迁区别异同,有陰陽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六家之义。刘歆著《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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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八 灵征八下
    魏书:志第十八 灵征八下
    魏氏世居幽朔,至献帝世,有神人言应南迁,于是传位于子圣武帝,命令南徙,山谷阻绝,仍欲止焉。复有神兽,其形似马,其声类牛,先行导引,积年乃出。始居匈奴之故地。高祖延兴元年十一月,肆州秀容民获麟以献。王者不刳胎剖卵则至。世祖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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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六 刑罚七
    魏书:志第十六 刑罚七
    二仪既判,汇品生焉,五才兼用,废一不可。金木水火土,咸相爱恶。陰陽所育,禀气呈形,鼓之以雷霆,润之以云雨,春夏以生长之,秋冬以杀藏之。斯则德刑之设,著自神道。圣人处天地之间,率神祗之意。生民有喜怒之性,哀乐之心,应感而动,动而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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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灵征八上 志第十七
    魏书:灵征八上 志第十七
    帝王者,配德天地,协契陰陽,发号施令,动关幽显。是以克躬修政,畏天敬神,虽休勿休,而不敢怠也。化之所感,其征必至,善恶之来,报应如响。斯盖神祇眷顾,告示祸福,人主所以仰瞻俯察,戒德慎行,弭谴咎,致休祯,圆首之类,咸纳于仁寿。然则治世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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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四 乐五
    魏书:志第十四 乐五
    气质初分,声形立矣。圣者因天然之有,为入用之物;缘喜怒之心,设哀乐之器。蒉桴苇龠,其来自久。伏羲弦琴,农皇制瑟,垂钟和磬,女娲之簧,随感而作,其用稍广。轩辕桴阮瑜之管,定小一之律,以成《咸池》之美,次以《六茎》、《五英》、《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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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五 食货六
    魏书:志第十五 食货六
    夫为国为家者,莫不以谷货为本。故《洪范》八政,以食为首,其在《易》曰“聚人曰财”,《周礼》以九职任万民,以九赋敛财贿。是以古先哲王莫不敬授民时,务农重谷,躬亲千亩,贡赋九州。且一夫不耕,一女不织,或受其饥寒者。饥寒迫身,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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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二 礼四之三
    魏书:志第十二 礼四之三
    魏自太祖至于武泰帝,及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崩,悉依汉魏既葬公除。唯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,将营山陵。九月,安定王休,齐郡王简,咸陽王禧,河南王干,广陵王羽,颍川王雍,始平王勰,北海王详,侍中、太尉、录尚书事、东陽王丕,侍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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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三 礼四之四
    魏书:志第十三 礼四之四
    世宗永平四年冬十二月,员外将军、兼尚书都令史陈终德有祖母之丧,欲服齐衰三年,以无世爵之重,不可陵诸父,若下同众孙,恐违后祖之义,请求详正。国子博士孙景邕、刘怀义、封轨、高绰,太学博士袁升,四门博士陽宁居等议:“嫡孙后祖,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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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 礼四之一
    魏书:志第十 礼四之一
    夫在天莫明于日月,在人莫明于礼仪。先王以安上治民,用成风化,苟或失之,斯亡云及。圣者因人有尊敬哀思嗜欲喜怒之情,而制以上下隆杀长幼众寡之节,本于人心,会于神道,故使三才惟穆,百姓允谐。而淳浇世殊,质文异设,损益相仍,随时作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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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十一 礼四之二
    魏书:志第十一 礼四之二
    《夏书禹贡》、周氏《职方》中画九州,外薄四海,析其物土,制其疆域,此盖王者之规摹也。战国分并,秦吞海内,割裂都邑,混一华夷。汉兴,即其郡县,因而增广。班固考地理焉,彪志郡国,魏世三分,晋又一统,《地道》所载,又其次也。自刘渊、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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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八 律历三上
    魏书:志第八 律历三上
    大圣通天地之至理,极生民之能事,体妙系於神机,作范留于器象。然则制物成法,故冥赜可寻;推变有因,而化生以验。昔黄帝采竹昆仑之陰,听凤岐陽之下,断自然之物,写自然之音。昔既协矣,黄钟以立;数既生矣,气亦征之。于是乎备数、和声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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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九 律历三下
    魏书:志第九 律历三下
    孝静世,《壬子历》气朔稍违,荧惑失次,四星出伏,历亦乖舛。兴和元年十月,齐献武王入鄴,复命李业兴,令其改下,立《甲子元历》。事讫,尚书左仆射司马子如、右仆射隆之等表曰:自天地剖判,日月运行,刚柔相摩,寒暑交谢,分之以气序,纪之以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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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七 地形二下
    魏书:志第七 地形二下
    雍州汉改曰凉,治汉陽郡陇县,后治长安。领郡五  县三十一京兆郡秦为内史,汉高帝为渭南郡,武帝为京兆尹,后汉因之,属司隶,魏改属。领县八长安汉高帝置,二汉、晋属。有昆明池、周灵台、镐池、彪池水。杜二汉、晋属。二汉曰杜陵,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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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五 地形二上
    魏书:志第五 地形二上
    《夏书禹贡》、周氏《职方》中画九州,外薄四海,析其物土,制其疆域,此盖王者之规摹也。战国分并,秦吞海内,割裂都邑,混一华夷。汉兴,即其郡县,因而增广。班固考地理焉,彪志郡国,魏世三分,晋又一统,《地道》所载,又其次也。自刘渊、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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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六 地形二中
    魏书:志第六 地形二中
    兗州后汉治山陽昌邑,魏、晋治廪丘,刘义隆治瑕丘,魏因之。领郡六  县三十一户八万八千三十二  口二十六万六千七百九十一泰山郡汉高帝置。领县六户二万六千八百  口九万一千八百七十三钜平二汉、晋属,治平乐城。有亭亭山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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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三 天象一之三
    魏书:志第三 天象一之三
    太祖皇始元年夏六月,有星彗于髦头。彗所以去秽布新也。皇天以黜无道,建有德,故或凭之以昌,或由之以亡。自五胡蹂躏生人,力正诸夏,百有余年,莫能建经始之谋而底定其命。是秋,太祖启冀方之地,实始芟夷涤除之,有德教之音,人伦之象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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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四 天象一之四
    魏书:志第四 天象一之四
    太和十年十一月戊午,太白犯岁,又犯火,丧疾之祥。占曰“国无兵忧,则君有白衣之会”。景寅,火又犯木。占曰“内无乱政,则主有丧戚之故”。十二月壬寅,太白犯填。占曰“金为丧祥,后妃受之”。十三年二月,荧惑犯填。占曰“火主凶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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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一 天象一之一
    魏书:志第一 天象一之一
    夫在天成象,圣人是观,日月五星,象之著者,变常舛度,征咎随焉。然则明晦晕蚀,疾余犯守,飞流欻起,彗孛不恆,或皇灵降临,示谴以戒下,或王化有亏,感达於天路。《易》称“天垂象,见吉凶”,“观乎天文,以察时变”;《书》曰“历象日月星辰,敬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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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志第二 天象一之二
    魏书:志第二 天象一之二
    太祖皇始二年六月庚戌,月掩太白,在端门外。占曰“国受兵”。九月,慕容贺驎率三万余人出寇新市。十月,太祖破之於义台坞,斩首九千余级。天兴元年十一月丁丑,月犯东上相。二年五月辛酉,月掩东上相八月壬辰,月犯牵牛。占曰“国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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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列传第九十一 蠕蠕 匈奴宇文莫槐 徒何段就六眷 高车
    魏书:列传第九十一 蠕蠕 匈奴宇文莫槐 徒何段就六眷 高车
    蠕蠕,东胡之苗裔也,姓郁久闾氏。始神元之末,掠骑有得一奴,发始齐眉,忘本姓名,其主字之曰木骨闾。“木骨闾”者,首秃也。木骨闾与郁久闾声相近,故后子孙因以为氏。木骨闾既壮,免奴为骑卒。穆帝时,坐后期当斩,亡匿广漠溪谷间,收合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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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列传第九十二 自序
    魏书:列传第九十二 自序
    汉初,魏无知封高良侯,子均,均子恢,恢子彦。彦子歆,字子胡,幼孤有志操,博洽经史,成帝世,位终钜鹿太守,仍家焉。歆子悦,字处德,性沉厚有度量,宣城公赵国李孝伯见而重之,以女妻焉。位济陰太守,以善政称。悦子子建,字敬忠。释褐奉朝请,累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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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列传第九十 西域
    魏书:列传第九十 西域
    《夏书》称“西戎即序”,班固云:就而序之,非盛威武,致其贡物也。汉氏初开西域,有三十六国。其后分立五十五王,置校尉、都护以抚纳之。王莽篡位,域遂绝。至于后汉,班超所通者五十余国,西至西海,东西万里,皆来朝贡,复置都护、校尉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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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魏书:列传第八十八 高句丽  百济  勿吉  失韦  豆莫娄  地豆于  库莫
    魏书:列传第八十八 高句丽 百济 勿吉 失韦 豆莫娄 地豆于 库莫
    高句丽者,出于夫余,自言先祖朱蒙。朱蒙母河伯女,为夫余王闭于室中,为日所照。引身避之,日影又逐。既而有孕,生一卵,大如五升。夫余王弃之与犬,犬不食;弃之与豕,豕又不食;弃之于路,牛马避之;后弃之野,众鸟以毛茹之。夫余王割剖之,不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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