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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注:下经夬传卷五 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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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注:下经夬传卷五 艮

艮其背(1),不获其身(2)。行其庭,不见其人(3),无咎(4)。

【注释】(1)目无患也。(2)所止在后,故不得其身也。(3)相背故也。(4)凡物对面而不相通,“否”之道也。艮者,止而不相交通之卦也。各止而不相与,何得无咎?唯不相见乃可也。施止於背,不隔物欲,得其所止也。背者,无见之物也。无见则自然静止,静止而无见,则“不获其身”矣。“相背”者,虽近而不相见,故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也。夫施止不於无见,令物自然而止,而强止之,则奸邪并兴,近而不相得则凶。其得“无咎”,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故也。
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(1)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(2)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。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”也。

【注释】(1)正道不可常用,必施於不可以行。适於其时,道乃光明也。(2)易背曰止,以明背即止也。施止不可於面,施背乃可也。施止於止,不施止於行,得其所矣,故曰“艮其止,止其所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兼山,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(1)。

【注释】(1)各止其所,不侵官也。

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趾”,未失正也。

【注释】(1)处止之初,行无所之,故止其趾,乃得“无咎”;至静而定,故利永贞。
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(1)。

《象》曰:“不拯其随”,未退听也。

【注释】(1)随谓趾也。止其腓,故其趾不拯也。腓体躁而处止,而不得拯其随,又不能退听安静,故“其心不快”也。

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厉薰心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限”,危薰心也。

【注释】(1)限,身之中也。三当两象之中,故曰“艮其限”。夤,当中脊之肉也。止加其身,中体而分,故“列其夤”而忧危薰心也。“艮”之为义,各止於其所,上下不相与,至中则列矣。列加其夤,危莫甚焉。危亡之忧,乃薰灼其心也。施止体中,其体分焉。体分两主,大器丧矣。

六四:艮其身,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身”,止诸躬也(2)。

【注释】(1)中上称身,履得其位,止求诸身,得其所处,故不陷於咎也。(2)自止其躬,不分全体。

六五: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(1)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辅”,以中正也(2)。

【注释】(1)施止於辅,以处於中,故口无择言,能亡其悔也。(2)能用中正,故“言有序”也。

上九:敦艮,吉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敦艮”之吉,以厚终也。

【注释】(1)居止之极,极止者也。敦重在上,不陷非妄,宜其“吉”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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